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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以来,为应对疫情对消费市场的影响,省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通过政策和资金加持,助推我省消费市场持续增长。
一是开展“全闽乐购·福见商旅”促消费活动。安排2亿元支持各地发放消费券,并结合当前消费市场需求,将促消费活动延长至12月底,鼓励各地开展跨年促消费活动。
二是扩大汽车消费。安排2000万元鼓励各地采取发放补贴、消费券、发票抽奖等形式促进汽车消费,对省内购买新车的给予每辆不低于3000元补贴。
三是提振餐饮消费。安排960万元引导各地打造“闽菜馆”,鼓励各地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等餐饮促消费活动,加大发放餐饮、住宿业专项消费券。
四是推进网络消费。会同有关部门出台《福建省促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》,安排1500万元用于奖励总部在闽的电商平台和利用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、自营平台实现闽货网销的企业。
五是提升消费环境。支持各地抓好特色商圈打造、步行街改造提升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、便民消费网络等,推进重点商圈街区建设大数据平台。
六是促进县域消费。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1.2亿元,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,推动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,改善优化农村消费渠道,促进农村产品和服务网络销售。
标签 财政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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